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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宣传】逐梦军营,你的世界从此不同!

2025年06月08日 11:09 招生就业与学生工作处 点击:[]

二、大学生征集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征集工作,高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学校武装部门牵头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或武装部咨询有关政策。

三、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3)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4)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五、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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